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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并购: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3-03-01 09:44:47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在建筑企业收并购活动中,股东的变更会引起股权的转让行为发生,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事项比较复杂,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关于企业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东名册变更的法律性质及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工商登记的变更。《公司法》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可见,股东名册的作用在于调整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是股东资格被公司接受的依据。


  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确认,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署转让合同时就已经生效。变更股东名册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内容,而非生效要件,是否变更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的变更使受让方现实地取得股权,从而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


  二、工商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及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工商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对外起对抗效力,是证权性质,而不是设权性质。《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未经登记不会导致整个商事行为失效,只是该事项本身不具有对抗第 三人的效果。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确认,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署转让合同时就已经生效。因此,工商登记是否变更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影响股权的取得。


  三、公司内部股权变更后可否不工商变更登记?


  如果不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将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内部股权变更后也必须及时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工商管理机关以协议不符合登记要件不予办理登记,出让方股东又反悔,怎么办?


  由于工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强制转让,由工商管理机关依据生效判决变更股权登记。此外,受让股东也可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变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工商管理机关履行变更登记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