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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并购:外资收购的类型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2-10-27 10:36:56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外资收购指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外国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造,用现款、股票或债券购买中国国内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或整个资产进而达到对国内企业有控股权的目的。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将外资收购利益诉求的两个维度加以整合,以收购价值为横轴,目的为纵轴,我们就可以用一个二维矩阵概括出外资在收购我国企业中的基本行为模式。


  一、价值型收购


  在这类收购中,作为收购主体的外资看中被收购企业的内在价值,并自己进行运营,最终目的是通过将被收购本土品牌整合到收购者的全球价值链条中。强化其存中国的经营,克服其战略缺陷,最终实现收购价值诉求。


  由于外资收购方在资本、管理、研发等各方面有其固有的优势,只要被收购品牌能融入收购者价值链条中,这类收购往往可以推动双方发展,实现双赢。


  二、斩首型收购


  斩首型收购的目的与价值型收购相同,也是为了强化外资收购者在中国的市场地位。但是,这种强化是通过追求目标企业的外在价值,即消灭本土竞争对手实现的:通过收购本土竞争对手并将之束之高阁,慢慢使其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我国企业资本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开放后又缺乏相应保护机制,再加之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的渴求,大大降低了此类收购的成本。


  三、关系型收购


  主要服务于收购主体的关系需要或布局需要。一般而言,外资企业的关系资本较为欠缺,需要弥补。而地方政府具有招商引资的需要,进行关系性投资不失为构建关系网络的有效手段。


  此外,考虑到我国各行业、地域开放程度不同,外资企业在我围的产业布局无法一蹴而就。此时,一些外资方可能会选择先收购一些处于其价值链外同、敏感程度较低的企业,以逐步实现其布局目标。


  四、交易型收购。


  交易型收购将被收购企业视为因价值被低估或增值潜力良好而具有高投资价值的资产,不在于长期持有,而在于选择合适时机转售被收购企业并获取投资回报。


  一些优秀的企业由于资本积累时间尚短、资产规模较小,同时又面临着价值低估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通常具有良好的套利机会。另外,我国存开放资本市场后缺乏完备的制度规制,这也为作为资本运作的外资收购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