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现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数据标准,优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功能,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对接与数据共享,及时推送招标代理机构业绩信息。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联系。
附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
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