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有效提高企业治理效果的关键在于改进公司治理机制,即增强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尤其针对公司管理层。而管理层收购是主要实现途径。
现代公司制企业中,企业股东作为出资人,拥有企业资产,其对企业所有权通过股权可反映出来,同时拥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股权结构直观反映出公司权利在股东间的分布情况。而MBO是指公司内部管理者通过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份,从而实现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部分融合,进而获取一定控制权。
而企业管理层收购后,企业股权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主要体现为几点:
1.外部股份内部化
即本应由原不参与企业直接经营管理的外部股东拥有的股份,现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直接参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股东手中,该操作有利于消除企业股东与经营管理者间的信息不对称,更利于企业管理发展。虽然说,这种信息不对称对于企业外部股东而言,依然可能存在,但通过该方式得到部分消除,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
2.非自然人持股自然人化
该方式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中尤为明显。但其优势在于使得产权不再虚置,能够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然而,当由具有人格化产权主体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收购国有股产权,可能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存在股东与实际经理人间的利益冲突,甚至可能面对企业原有管理层的阻挠以及企业资源整合、文化认知融合等问题。
3.人力资本股权化
即企业实施MBO时,将企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本贡献量转化为一定股份,这利于激励经理人员,减少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
总体而言,企业进行管理层收购,其股权结构将会发生大变化。而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发生变化,更甚至对企业治理机制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即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的强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效果,促进企业价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