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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跨国并购的类型

作者:名喜喜    时间:2022-09-07 10:10:42    浏览:次    在线收藏

近年来,企业通过跨境并购进行业务整合和提升已经是大势所趋。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随着跨国并购的深入发展,跨国并购也呈现出多种类型。


  一、按照并购双方之间的行业关系划分


  1. 横向跨国并购:


  分属不同行业的企业所进行的跨国并购,这种形式能够达到提高行业生产销售的集中程度,扩大世界市场占有份额的效果。跨国并购中经常采取横向跨国并购的方式。


  2. 纵向跨国并购:


  指生产同一种或者相似产品,但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这种并购形式可以有效把握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来源并控制销售管理环节,从而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效果。纵向跨国并购可以将同行业的不同生产步骤的企业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确保了生产经营的有序性和可控性。


  3. 混合跨国并购:


  往往发生在不同行业之间,这样可以实现企业综合发展或多元化经营,减少单一行业的经营风险,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混合并购企业充分利用和共享企业资源,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混合经营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混合跨国并购涉及多个国家及不同行业,因此具有较大的整合风险。


  二、按照是否委托第三者进行交易划分


  1. 直接跨国并购:


  指某国的并购企业依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和经营战略直接向另一国的目标企业提出所有权的要求,双方通过谈判共同商定并购交易的各项条件,最后根据双方的合同协议完成并购交接。


  2. 间接跨国并购


  并购企业通过证券市场来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间接跨国并购受到法律条件的约束,特别是间接收购不是建立在并购双方共同并购意愿的基础上,因此很可能引起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因此成功率相对较低。


  三、按照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态度划分


  1. 善意并购:


  指并购方企业提出并购条件后得到了目标企业的认可,双方达成相关的并购合同,主动接受并购行为。


  2. 敌意并购:


  通常是指并购方以自身意愿为考虑因素,采取非协商的并购方式并购目标公司。进行敌意收购时企业通常会以高于市场价格的股票交易价格向股东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