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原持证单位被吸收合并后,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持证单位的许可证类别等级重新申请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许可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制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
第一章 许可证办理
一、许可证颁发范围及分类分级
1.哪些单位应该取得许可证?
答: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 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令)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取得许可证。上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含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2.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1)输电线路(含公用电厂、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等各类电源点送出线路)工程中的组塔(不含土建基础)、架线、相关附件金具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
(2)变电(包括变电站、换流站、升压站等)工程中的一次、二次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
(3)供电(含配电)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不含土建基础)、架线、变电设施等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
(4)用户受电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不含土建基础)、架线、变电设施(用户高压变电所、用户高压配电室、用户低压配电室、用户低压配电盘)等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
(5)前述(1)至(4)范围内的电缆接头、敷设、主要附件设备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
(6)其他涉及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活动。
3.许可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该先办哪一个?
答:按照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申请单位应先进行工商登记,凭营业执照申请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务范围涉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
4.许可证分为哪些类别?
答: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5.许可证分为哪些等级?
答: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3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6.30 号令中所称“以上”“以下”“不低于”“不少于”如何理解?
二、许可证申请条件
许可证申请应满足哪些条件?


附:
告知承诺制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一般程序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2.许可证办理时限是多久?
第四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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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