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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 的通知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8-21 11:28:18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指导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根据《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渝建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我委决定征集“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并组建“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严谨敬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与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历史建筑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从事历史建筑、古建筑、文物建筑等修复修缮相关的设计、施工、检测、监理、咨询等工作满10年,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2. 主持过5项及以上国家级历史建筑或文物建筑、重庆市优秀历史建筑或文物建筑修复修缮建设工作;

3. 从事建筑历史教育与研究、巴渝地域文化研究、巴渝工艺美术设计与研究等工作,具有代表性学术成果或作品,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具有5年以上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古建筑维护管理等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现场指导、教育培训等工作,年龄原则上在35~65周岁之间。

(五)本人愿意接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对专家的管理要求,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建部和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检查等工作。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表详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专家人选并按要求汇总后(汇总表详附件2),统一向我委申报。

(三)集中审核: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

(四)网上公示:对于通过审核的专家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fcxjw.cq.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的专家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起草和编制,为指导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参与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历史建筑修复建设项目的评价、验收、咨询、检查督导、技术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积极向市、区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其它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专家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件盖章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窗口电话:63672112),同时电子件传至邮箱30327719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信息表

           2.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汇总表

           附件1-2.doc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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