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我委于2020年7月22日至24日举办了记分超过12分停止执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培训(第四期),邱中原等56名项目经理培训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上述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满后,恢复在渝执业资格。
附件:记分超过12分被停止执业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培训(第四期)合格人员名单.doc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