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各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指导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按照《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渝府办〔2018〕25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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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2日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设计导则(试行)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