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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和报送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4-22 14:29:50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各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79号)(详见附件1),要求各设市城市编制自评估报告。同时为进一步掌握各地海绵城市建设进度,充分展现我省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对照任务目标寻找差距,补齐短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工作是对各地近年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成效检验,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部分城市自评估后的结果进行成效复核。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认真把关,自评估报告和有关数据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再向省厅报送。

二、迅速开展评估报告编制。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统计,及时开展自评估编制工作。如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和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数据测算和技术帮扶,确保评估报告和报送的数据精准翔实。

三、认真组织项目清单填报。请各设市城市报送自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来所有建设项目(含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项目填报应写清楚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面积和竣工时间(详见附件2),表中项目类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进行填写。

四、及时报送评估报告和项目清单。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评估报告编制和项目清单报送工作。我厅将根据各地报送的情况,对评估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复核,审查复核情况将作为各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于5月15日前;自评估报告(含第二季度海绵城市建设进度形象表),(项目清单和评估报告需加盖公章),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伍平春  

联系电话:0791-86220720  13870993925

电子邮箱:360630502@qq.com

附件1:关于2020开展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79号)

附件2:XX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0

附件2

XX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面积(平方公里)

项目状态

竣工时间

项目类型

1

南昌市九龙湖大道

站前西路

0.75

完工

2019.8

城市道路

2

九颂山河小区

车前路1号

0.5

在建

2020.8

建筑工程

3

......

 

 

拟建

 

公园广场

合计

 

 

1.25

 

 

 

 

 

 

 

 

 

 

 

 

 

 

 

 

 

 

 

 

 

 

 

 

 

 

 

备注:完工项目X个,面积X平方公里;在建项目X个,面积X平方公里;拟建项目X个,面积X平方公里。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79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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