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96-2020,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