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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3-24 13:46:31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局、园文局,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市城管局(执法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4个10%”年度投资结构性目标的工作部署,2020年全省建设部门投资管理目标为“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年度增长10%”。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全省公共设施管理业年度投资增长10%目标,列入我厅对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各设区市公共设施管理业主管部门责任分解》(详见附件1),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投资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上报表式见附件2),于3月25日前报厅计财处。

二、梳理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各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排定2020年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项目计划,并于3月25日前按《2020年度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项目计划表》(附件3)格式,分别填报已入统项目、拟新增入统项目两项,由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负责汇总后报厅计财处。

三、加强统计数据分析研判。今年公共设施管理业统计实行“季报”制度,投资项目季报表请分别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投资情况(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表式详见附件4),并针对季度投资完成情况,结合即将开展的城建统计固定资产月报制统计成果,进一步作出分析预测,将分析材料同步报厅计财处。

四、抓好投资工作督查推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盯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年度目标,通过细化月度投资任务,建立投资预警机制,抓好投资项目进度管理;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督查指导力度,释放投资量。我厅将采取投资情况通报、重点项目督查、发送督办单、厅领导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做好督查指导工作。

厅计财处联系人:潘文兵,联系电话:0571-8705300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1.各设区市公共设施管理业主管部门责任分解.docx

           2.2020年全省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工作联系表.docx

           3.2020年度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项目计划表.docx

           4.2020年度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项目季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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