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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8-03 14:20:17    浏览:次    在线收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通知》(建办村函〔2020〕314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组织申报基础上,经专家审查,拟将北京市平谷区等41个县(市、区)公布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现对拟公布的示范县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县(市、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庄保洁、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村镇建设司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

联系人:胡建坤

电 话:010—58934706 58933123(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附件:拟公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20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1、 拟公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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