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服务我省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截至7月上旬,第二批共计36家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已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在我厅办理入闽承担检测业务备案手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