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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5-28 16:34:23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各设区市住建局(房管局)、省直管试点县住建局(房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年初,江西卫视都市频道《都市现场——“聚焦‘放管服’改革、曝光‘怕慢假庸散’问题”》栏目连续曝光峡江、婺源两县部分公租房违规转租等问题。我厅对此高度重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市县住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部署行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部门联合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了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共排查795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排查出违规转租、空置等问题7360户,已整改5638户(其中:实施清退3717户、自行整改161户、转变保障方式1760户),其余1722户仍在整改中。

九江、上饶、吉安、抚州市清退工作力度较大,南昌市对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日常监管比较到位。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南昌市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一张网”系统,对全市范围内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商品房限购系统,2019年清退实物配租529户,租赁补贴1234户。九江市同步开展公租房入住情况、公租房租金拖欠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对公租房承租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比对。景德镇市创新推行了“保障性住房小区楼管员”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租金收缴、安全监管、矛盾调处、违规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赣州市对承租家庭进行地毯式走访,做到“户户见面、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承租人进行分级管理:本人居住的家庭列入低风险家庭,对短期无人居住的家庭列入中风险家庭,对涉嫌转租、转借的列入高风险家庭,提高重点关注对象入户频率。上饶市同步开展利用保障性住房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性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私下买卖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自4月开始,实行保障房性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日报制。吉安市在逐户上门时通过记录仪记录影像资料取证,对拒不整改腾退的承租户,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腾退,收缴违规所得,并申请将其行为记入征信系统,通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曝光。希望各地在工作中加强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切实做好公租房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部分承租户春节后未返回小区居住,无法入户核实实际居住情况。因此,一些地方的整治工作仍不彻底。二是监管手段落后,调查取证困难。我省大部分保障房小区未实行智能化管理,主要以“人防”为主,且承租户情况复杂,很多人无固定职业,流动性比较大,有些地方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三是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违规承租人常年与住房保障监管部门玩“猫抓老鼠”游戏,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限期完成整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方,特别是一些“零”报告的地方,可继续延长整治时间,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违规行为“不留空间”。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设区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违规户于2020年7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请于整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厅住房保障处。

(二)推进信息化监管。积极推进公租房智能化小区管理改造工作。建立承租人档案,加强对保障房小区承租户和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将识别、监控、门禁系统与小区安防、违约取证、到期退出、违规清退等需求进行整合,着力解决识别难、取证难、退出难等问题,变“人防”为“技防”,推进公租房“人”和“房”动态管理常态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整固整治成果。探索试行政府购买保障房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提升公租房运营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住房保障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出台住房保障诚信制度配套政策,对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并利用好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主动遵规履约。

省住房和城乡建厅      

2020年5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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