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目前,全省已完成28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尚有2个点(淮北市1个、蚌埠市1个)正处于整治工程实施或整治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请淮北市、蚌埠市按照《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全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程进程,确保到年底基本完成规范整治任务。
二、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
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关市、县(市、区)要按照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验收、市级复核工作。达到规范整治要求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及时申请销号。整治工程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抓紧补差补缺,确保在7月底前规范整治到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对已完成整治的场地,要划定管控范围,确保维护经费,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特别是对县级及以上集
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范围内已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进行长期跟踪,对整治效果不理想、产生新的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整改。
各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个确认是否位于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在信息系统中逐一完成标注。
附件: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