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95-2020,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发布稿 ).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