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手机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中心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成功案例
会员中心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重庆市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3-10 10:42:12 浏览:次
在线收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的
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推进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转变,对于提升建设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发展,物联网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开启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发展,在数量方面、质量方面均已取得较好成效,但在信息化与智能化方面还存在技术水平落后、系统性不强、信息整合与利用不足、网络信息安全存在潜在隐患等问题。为统筹推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跨行业统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布局,同步设计施工,保障信息安全,强化资源共享,扎实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打造“万物互联”的城市基础设施数字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推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统筹城市路桥隧、城市排水、城市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各专业领域,合理规划布局,按照“新建设施同步建设,已建设施逐年补齐”的原则,分类分步骤推进物联网建设。
安全可控,资源共享。加强物联网系统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护,加快建立重庆市城市信息模型管理平台(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CIM平台),整合各专业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数据,并提供共享服务,为城市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发挥物联网技术引领优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应用,推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检测、运行和维护水平再提升。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实现物联网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建设和运维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万物互联”的城市基础设施数字体系,并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市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力量。
近期目标。到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物联网在城市排水、城市路网、公共停车场、城市管网、市政消火栓、海绵城市、综合管廊、黑臭水体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CIM平台上线运行并在整合利用物联网数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平台研发。以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展示空间属性,以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反映构造特征,以AIOT(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Internet of Things,人工智能物联网)活化城市运维功能,以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全力打造以“GIS+BIM+AIOT”为核心的自生长、开放式CIM平台,并依托CIM平台,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全市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数据。
(二)推动试点示范。以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为示范,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物联网规划、建设和应用经验。以“物联网+智慧排水”为试点,在全市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基础上,先行开展排水设施物联网建设和应用,不断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其他专业领域。通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择优选择一些有创造性、有积极性的区县开展全域性、全专业的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协调推进CIM平台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编码标识、接口、数据、信息安全等基础共性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发挥市内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在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努力推动重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承担或参与国家乃至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科学有序发展。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分步骤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对新改扩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和“三同步”原则,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物联网,并将物联网数据接入CIM平台。对已建的城市基础设施,根据数据集成应用需要,按照重点设施优先、安全设施优先的原则,逐年补齐物联网数据。
(五)提升公共服务。依托CIM平台和物联网系统,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智能化、精细化管控,以及对关联设施运行状态的综合调度,构建更加精准高效和安全可靠的智能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发挥物联网的海量数据优势,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扩展和延伸服务范围,不断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六)培育新兴业态。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的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推进应用服务的市场化,带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培育新兴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生产、设备制造等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投资、建设和运营。
(七)保障信息安全。不断提高物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与数据保护水平,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机制,有效保障物联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应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可控。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关系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切身利益,其系统解决方案、核心设备以及运营服务必须立足于安全可控。
(八)促进协同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避免重数据采集、轻数据处理和综合应用。依托CIM平台,促进不同专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三、近期发展重点
(一)物联网+智慧排水。围绕污水、雨水两大排水系统,严格执行《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则》等,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物联网体系,重点加强对水质、水量、液位、(有毒有害)气体、窨井盖位移、(易涝点积水)视频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同时,综合海绵城市、黑臭水体监测系统,建立集污水收集处理、排水防涝监测与应急响应等为一体的综合调度、集约高效的智慧排水系统。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围绕智慧管网开展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物联网+智慧路网。围绕设施结构稳定性,加强对高边坡位移,高填方沉降,桥梁与隧道应力、变形、位移,隧道内照明、通风、排水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建立设施维护管理和结构安全预警系统。围绕城市路网运行状况,利用车联网、RFID等,加强对行人和车的流量、流向等信息采集和综合研判,建立以人的出行为核心的综合交通监测系统,并推进与重庆市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工程的深度融合。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面向无人驾驶环境的智慧道路研究与设计。
(三)物联网+智慧停车。围绕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加快完善停车泊位二维、三维GIS信息系统,严格执行重庆市《停车场信息联网技术标准》(DBJ50/T-316-2019),加强对停车泊位占用、空置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物联网平台,并支持各类智慧停车系统应用,实现资源共享。支持有实力的智慧停车企业开展全市统一的停车物联网平台建设与推广。
(四)物联网+智慧管网。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对电力、通讯、燃气、供水及其他专业管线的空间属性、井盖位移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并与各管线单位的专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与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e呼通”平台深度融合,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线综合管理水平。结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步加强对综合管廊沉降、温度、湿度、气体、视频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积极推进市政消火栓加装物联网设备工作,加强对市政消火栓位置、水压、用水等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
(五)物联网+其他城市基础设施。按照“以城市道路为中心、地上地下统筹实施”的原则,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逐步推进照明灯饰、园林绿化、市政环卫、交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建设并接入CIM平台,重点加强对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和综合应用,并与上述物联网系统互联互通,最终实现“万物互联”的城市基础设施数字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纳入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并作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予以重点推进。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协调各辖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和项目落地。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区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和应用。加快物联网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利申报、品牌创建、标准制定和规模发展。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物联网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组建重庆市城市信息模型研创中心和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工程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工程重点实验室。依托市级科技计划、市级重点工程,培养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物联网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培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渝共谋发展。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抓好任务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孙 杰;联系电话:63799506,1775497533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本文链接:http://www.ccctc.org.cn/showinfo-5-2140-0.html
上一篇:
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
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数据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文章
最近更新
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和联网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0〕75号
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 《关于规范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上海京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广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原则(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六部门发布新版管理办法 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